一、杜绝使用高排放、“冒黑烟”非道路移动机械,加强对非道路移动机械的维护保养,共同监督好身边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情况,积极举报违规使用高排放、“冒黑烟”、无环保登记号牌的非道路移动机械行为,做好生态环境保护的先行者、倡导者。
二、提升法制意识,依法依规主动对非道路移动机械进行编码登记、规范悬挂号牌,积极配合监管部门做好机械抽查抽测,杜绝使用劣质柴油、老旧机械,禁止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行区域内使用国一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积极淘汰国一及以下或使用15年以上非道路移动机械。
三、新能源非道路移动机械技术已经相当成熟,在许多地方已广泛使用,广大企业业主、非道路移动机械机主们,要主动更换新能源非道路移动机械。新能源非道路移动机械可免于尾气抽测,在重污染天气应急措施启动期间也可正常工作。鼓励广大企业、机主结合自身情况,采用“油电混合”、“全电替代”、“共享租赁”等方式,主动更换新能源非道路移动机械。
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及相关规定,对使用排放超标、冒黑烟以及擅闯高排放禁行区的非道路移动机械,相关部门应依法进行处罚,或对企业信用评级产生负面影响。
美丽家园、人人共建,美好环境、人人共享。广大企业业主、非道路移动机械机主们,减少一次尾气排放,就增多一分清新空气,让我们携起手来,从自身做起、从身边做起、从现在做起,为建设山水花园名城贡献力量!
来源:镇江市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