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引导和激励社会应急力量健康有序发展,更好统筹全市社会应急力量建设,8月14日,南京市应急管理局组织召开2024年度社会应急力量座谈会。省应急管理厅救援协调和预案管理处相关负责同志到会指导。市应急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韩成颂出席会议并讲话,一级调研员卞家文参加。
会上,来自南京市民安应急救援大队等16支社会应急力量代表介绍了各自在应急救援装备物资配备、队伍建设、专业培训、应急志愿服务等方面情况,交流了应急救援处置、队伍建设存在的困难并提出相关意见建议。江宁区、雨花台区应急管理局结合区域救援实例分享社会应急力量建设经验。市相关部门和单位从加强政策扶持、强化正向激励、培育志愿力量、增强救援能力等方面,为引导、支持、培育、保障社会应急力量建设建言献策。
近年来,全市加大社会应急力量培育支持力度,在政策、资金、保障等方面予以扶持,加强对社会应急力量的日常管理、救援装备配备、人员技能培训,全市社会应急力量初具规模,政策制度逐步完善,应急能力稳步提升,协助救援救助成效明显,展示出了良好的精神风貌和实际成效。
省厅救援协调和预案管理处对我市社会应急力量工作给予肯定并指出,社会应急力量是应急救援力量的有力补充,要探索在社会应急力量建立基层党支部,以党建引领社会应急力量发展。要加强自身建设,提升应急救援技能,满足实战救援需求。各相关部门也要高度重视和关心社会应急力量建设,加强宣传和政策引领,从信息共享、装备配备、训练场地、安全保险等方面给予必要的扶持,助力社会应急力量健康发展。
韩成颂充分肯定了各社会应急力量在承担社会责任、开展公益救援、提供志愿服务、参与政府应急管理工作等方面作出的贡献,并强调全市社会应急力量要坚持“热情”与“能力”相结合,切实强化队伍建设、完善装备配备、规范救援行动,平衡好自身能力与灾害事故现场需求的关系,在确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科学施救。坚持“造血”与“输血”相结合,围绕自身专长,以开展面向公众的专业技能培训课程、承接公共服务项目等多种形式进行“自我造血”,相关部门要通过购买服务、协调社会捐赠等方式,增强社会应急力量持续发展能力。坚持“公益”与“补偿”相结合,突出社会应急力量参与应急抢险救援的公益性质,邀请或委托社会应急力量参与抢险救灾的,要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给予必要补偿。坚持“激励”与“惩戒”相结合,市相关部门和各区局要注重挖掘优秀社会应急力量,通过多种方式进行表扬奖励,同时也要对在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中存在不良行为的社会应急力量予以提醒教育。
下一步,南京市应急管理局将聚焦社会应急力量发展,进一步完善社会应急力量政策制度和工作机制,加强动员引导,统筹社会资源,创新服务方式,强化规范管理,努力打造技能精湛、作风过硬、严格自律、情怀高尚的社会应急力量,推动全市社会应急力量提质增效。